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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姓需要法律救助和救济

2001-03-1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人大代表、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学清说,对那些要打官司但又付不起诉讼费的社会弱者,政府应当提供法律救济和救助,这是维护公民权利,维护法律公平的需要。现在,全国已有20多个大城市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,广东省还制定了法律援助的有关条例。我将第三次提出议案,建议尽快将制定法律援助法列入立法计划。

(《光明日报》2001.3.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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